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国际志愿者日”
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
2016年12月5日是第31个“国际志愿者日”,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志愿服务为载体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云南青年志愿者行动为抓手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实现在形成全社会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上的新突破,经共青团云南省委研究决定,于12月份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在“国际志愿者日”前后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是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和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手段,各级团组织要广泛组织广大青年、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围绕“三关爱”主题开展,在各项活动中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一)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在志愿服务月期间积极开展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党员团员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稳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1.开展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残疾青少年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深化“结对+接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各级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特教学校、助残站点、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开展活动。动员基层团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广泛发布招募助残志愿者的需求信息,建立助残志愿者队伍,依托助残项目,公开招募信息。注重搭建和畅通社会各界参与志愿助残的渠道,充分发挥“阳光行动”项目专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志愿助残服务能力。
2.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牵手结对等六方面重点内容,结合实际需求和特点,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七彩课堂”优秀课件评选展示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农民工子女赠送书籍、文具、书包和其它学习生活用品。挖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的感人故事,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浓厚氛围。
3.开展“党员团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社区所需,志愿所能”的要求,深化“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把社区作为经常性志愿服务的主要场所,积极组织党员团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先锋队深入挂钩联系社区,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以人文关怀、关爱帮困、便民利民为重点,广泛开展帮扶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维护社区平安、绿色环保、文明建设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社区居民在参与中感受友谊和谐,看到社会美好,享受幸福生活。
4.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进一步深化共青团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优势,聚焦“直过民族”聚居区,积极与本地教育部门协调,组织引导当地教师、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志愿者、返乡大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服务团队等群体,稳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帮助一批少数民族贫困青少年提升沟通交流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典型案例和优秀个人的收集和选树。
(二) 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在“12·1”“12·4”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防艾、普法等志愿服务集中活动,在志愿服务月期间广泛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公共秩序、文明交通、平安建设、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推动文明社会风尚、良好社会秩序以及优质社会服务的发展和形成,同时抓好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后期项目培育,进一步吸引青年社会组织向团组织靠拢,形成以团组织为核心、团内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的良好志愿服务格局。
1.开展防艾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第29个“12·1”世界艾滋病日期间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艾滋病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云青通〔2016〕68号)要求,紧紧围绕“携手抗艾,重在预防”的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运用禁毒防艾边境行活动成果,充分发挥防艾青年骨干志愿者的作用,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从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职能、创新宣传手段、广泛争取资源四个方面入手,切实提高防艾志愿者服务水平,增强青少年防艾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防艾志愿服务氛围,构建防艾志愿者组织网络,增强青少年防艾意识和能力,不断掀起防艾志愿服务活动高潮。
2.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第3个“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积极争取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律院校等单位的支持,广泛招募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等法律专业人士作为青年志愿者,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活动。加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宪法》《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问题青少年、困难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领域,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解疑释惑、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针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点问题,广泛开展各类法制维权教育活动,关注重点青少年群体维权问题,最大限度地为青少年群体提供实际有效的帮助,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3.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宣讲团和文明礼仪宣讲志愿者,利用知识讲座、主题演讲、礼仪培训、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企业、学校、军营、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广泛宣传文明礼仪基本知识,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职业礼仪,倡导文明言行,把文明礼仪规范培训融入到日常学习、业务培训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做学礼仪、懂规范、讲礼貌、守秩序的公民。组织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和“告别不文明行为”签名活动,引导群众从“文明在我口中、在我手中、在我脚下、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4.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场、车站、公交站点、码头、医院、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秩序维护志愿服务,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联合公安、民政、税务、交通、卫生、旅游、金融、工商、邮政、能源等窗口行业的青年志愿者,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
5.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动员交通管理业务骨干、经验丰富驾驶员、资深客运安全员、教育训练专家、青年学生、教师、新闻媒体人士、文艺工作者等,组建志愿服务宣讲队,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客货运驾驶人、社区和农村居民等不同对象,深入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公交站点、学校、农村等场所,开展交通法规、文明礼仪、安全驾驶、避险技能、应急知识、典型交通事故剖析等志愿服务宣讲活动。
6.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依托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带领农民工子女到公共文化设施参观,让他们感受城市变化、融入城市生活。利用社区健身设施,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让他们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依托中小学校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培训。
7.开展争做“中国青年好网民”志愿服务活动。牢牢把握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爱国爱党、文明上网、提高网络素养水平、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普遍参与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传播好声音,抵制负能量,积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争做“中国青年好网民”。发动学校少先队组织积极开展“从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加强少年儿童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少年儿童网络素养,引导少年儿童从小争做有高度安全意识、有文明网络素养、有守法行为习惯、有必备防护技能的中国好网民。
8.抓好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后期项目培育。经过项目全国评审委员会初评,我省共有8个州(市)的13个优秀项目入围全国决赛,将于12月初代表云南赴宁波参加集中展示。大赛结束后,各相关州(市)团委要做好赛会成果的总结工作,在各级团属媒体刊发赛会信息,盘点赛会成效,总结分析经验做法,并协调媒体对获资助组织与项目服务情况跟踪报道,将获奖项目作为青少年志愿服务项目精品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做好成果转化培育工作,跟踪评估获资助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优先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培育,实时监控受资助项目常态化运行情况,及时对受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能力建设活动和评价激励活动。支持优秀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受益面,推动本地本系统受助项目和志愿服务组织实现持续深入发展。
(三)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在志愿服务月期间以“弘扬绿色文化、坚持绿色发展、倡导绿色生活、加强绿色保护”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节水护水”等志愿服务行动,加强社会化发动与项目化运行机制探索,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生活,培育绿色队伍,倡导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工程,不断开创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
1.开展“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所在的州(市)和县(市、区)为重点,广泛开展以“一助一”“一帮五”为主要形式,以九湖水质监测、面源污染调查、公众环保示范、水源地情况调查、生物多样性认识、河道清淤保洁等为主要内容的“九湖生态监护”活动,打造九湖流域青少年生态环保品牌,推动九湖流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依托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组织开展青少年便于、乐于参与的“微公益”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渐壮大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力量,引导和支持各层级青少年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知识,培养青少年环保意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各种环境违法现象,引导公众参与环保、践行环保。
2.开展云南青年志愿者节水护水志愿服务行动。以“人人节水 志愿先行”为主题,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以志愿服务的方式,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等地,广泛开展水利公益宣传服务、推动人人节水行动、河岸垃圾清理等节水护水志愿服务活动。具有水利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可结合实际创新服务内容,深入开展水安全知识普及、节水护水理念宣讲、水生态修复实践、水环境社会调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节水护水”志愿服务示范项目的征集力度,以项目为支撑带动活动发展。
3.开展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一张纸”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承诺签名活动,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使低碳、环保、节能理念深入人心,使绿色办公、低碳出行、勤俭节约逐步成为人民群众共同的行为习惯。
4.开展清洁卫生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行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大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开展清扫路面、清洗护栏、清捡白色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铲除“牛皮癣”、整治“脏乱差”、收集废电池等志愿服务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培养市民群众自觉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团组织要从履行职能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重要性,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系列活动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调动团属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推进活动的强大合力,在团省委的示范带动下,通过各级团组织统筹安排,突出县级地域特点,作出相应部署安排。在志愿服务月期间,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活动方案,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部门和地域特色,把握重点,打造品牌,扩大志愿服务月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吸引广大青年、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月各项活动,把活动开展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到公园、广场、商场、集市、宾馆、医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要把开展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服务组织主动、积极、踊跃登陆“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www.ynqnzyz.net)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和注册志愿服务机构,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依靠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志愿服务线上分享”活动,注重运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少年参加志愿服务,在线上分享中加强交流互动,营造积极热烈的舆论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感染青少年,让志愿服务持续成为自觉行动。
(四)规范管理,强化督查。各级团组织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文件资料、图片资料、影视资料等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形成有序、完整、方便查找的工作台账,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各州(市)级团委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总结上报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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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