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报送运用“青年之声”平台持续开展“微心愿”公益活动情况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8日

  

    各州、市团委: 

 

  全省各级团组织开通“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以来,直接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联系与服务,尤其是利用“青年之声”平台开展“微心愿”活动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2016年9月,团省委下发了《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运用“青年之声”平台持续开展“微心愿”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通201656号),全省各级团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在社会上广大青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准确掌握全省各级团组织“微心愿”公益活动情况,请各级团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有关活动情况报团省委宣传部。

 

  一、 报送内容 

 

  本州(市)2017年上半年“微心愿”开展情况及下半年计划报送团省委宣传部。总结部分包含相关统计数据(征集、发布、认领微心愿的数字,按县(市、区)分类统计,然后再汇总为州(市)数据)、开展“微心愿”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及典型案例等,相关图片可以插入到文字材料里。下半年计划,要以数字为支撑,量化目标。 

 

  二、 相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团委高度重视利用“青年之声”平台开展“微心愿”活动工作,围绕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微心愿”活动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职能作用。 

 

  (二)请各州(市)团委将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于7月7日报送指定邮箱。 

 

  (三)按照云青通201656号文件要求,20171月开始,每半年为一个阶段,共五个阶段开展活动。今后,请每年630日、1230日前将前阶段的活动情况按照本通知的报送内容要求报送团省委宣传部。报送的材料数字将作为“青年之声”考核的依据。

 

    

  联系电话:0871-6399542363995428 

   人:孙丹榜、李   

      箱:4154951@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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