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李杰同志“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决定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云青联〔2013〕33号
关于追授李杰同志“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3年8月15日)
李杰,男,汉族,1988年3月生,山东文登人,共青团员,生前系武警云南省总队红河州支队弥勒市中队下士班长。
2011年4月,李杰被诊断为患脑胶质瘤。被病魔折磨得心力交瘁的李杰深知,自己病情不容乐观,住院期间多次表示,病逝后自愿将器官无偿捐献给需要救助的患者,希望能够帮助他人延续生命。今年7月15日,李杰病症加重,出现深度昏迷、呼吸骤停,其父李明传向医院提出终止治疗。为完成李杰的遗愿,7月16日,李杰父母代儿子与云南省红十字会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捐献出肝脏、肾脏、角膜等人体器官。7月17日,李杰同志人体器官捐献仪式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举行,成功进行器官捐献移植手术。李杰成为全国武警部队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武警云南省总队为李杰追记二等功,并在全总队发出向李杰同志学习的号召。
李杰同志短暂的一生是胸怀远大理想、矢志报效祖国的一生。他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青春凯歌,在生命最后一刻仍然心系人民,感恩回报社会,深刻诠释了一名普通战士“忠诚于党、热爱人民”的铮铮誓言。李杰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现了当代青年“做好事、做善事”的崇高价值追求和道德品质,他是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青年联合会决定,追授李杰同志“云南青年五四奖章”,并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他学习。学习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坚忍不拔、永不言弃的崇高精神,学习他“做好事、做善事”无私奉献、回报社会的高尚品格。
全省各级共青团和青联组织要号召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李杰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无私奉献的社会风气,引导广大青年不断提升自身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青年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