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3〕72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召开全省共青团参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云青通〔2013〕72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召开全省共青团参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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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通〔2013〕72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召开全省共青团参与
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团省委研究决定,于9月上旬召开全省共青团参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地点
主会场设在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昆明市环城东路637号);
各州(市)团委在所在地电信电视电话会议中心设立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团省委书记班子。
2.省直机关团工委主要负责人,在昆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主要负责人。
3. 各州市团委驻昆团组织负责人(各州市团委负责通知)。
4. 团省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
1.各州(市)团委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
2.州(市)所在地的省属企业和高校团委主要负责人。
3.县(市、区)团委主要负责人。
4.其余人员参照主会场组织。
三、会议议程
安排部署全省共青团参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主会场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提前向团省委办公室书面请假(联系人:林枫,联系电话:0871—64107353,传真:64143755)。
(二)请各州(市)团委认真布置和组织好分会场工作,确保质量和效果,并于8月30日前将设立分会场及参会人员情况,报团省委办公室。
(三)请团省委办公室做好主会场落实、布置等会务工作。
(四)请团省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