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3〕76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做好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0日
云青通〔2013〕76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做好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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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通〔2013〕76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做好
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
为充分发挥基层团建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经团省委研究,决定选树和打造一批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全省共建设16个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
二、建设地点
在每个州(市)各建设1个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名单见附件。
三、建设方式
团省委给予每个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2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用于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工作经费补助划拨到各州(市)团委账户。各州(市)团委负责指导、支持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县级团委按照省级团建示范点建设标准,联系和督促乡(镇)团委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团委在州市、县级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负责示范点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级团组织要抓牢、抓实、创新的做好此项工作。
州(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团组织要参照省级团建示范点的标准和要求,在省级示范点以外各打造一个本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各级打造的示范点不能重复。各级团组织打造的团建示范点要及时报团省委青农部备案。
四、建设周期
从2013年9月下旬开始,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完成云南省村级团建示范点的初步建设工作。
五、建设标准
云南省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标准为“四有一好”,具体要求如下。
(一)有充满朝气和活力的领导班子
1. 团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原则上由村“两委”班子中的年轻成员担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优先考虑少数民族青年。
2. 团委班子健全。设立团支部的,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设立团总支的,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对于流失的团委班子成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增补。
3. 班子团结,有凝聚力,能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班子成员之间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团委班子成员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发展产业,带领团员青年创业致富。
(二)有健全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
1. 建立团组织负责人定期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工作的制度。团组织负责人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随时向党组织负责人报告,争取党组织的支持。
2.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总支)团员大会每年不少于2次,支委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适时召开团小组会,团干部带头上团课。
3. 建立健全团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度。以工作制度的形式明确团委班子成员的分工,实行团委班子成员定岗定责。
4. 建立健全团费收缴管理制度。按规定标准收缴并按时向上级团组织足额交纳团费。
5. 建立健全团委班子成员述职和考评制度。建立团委班子成员年中和年底述职制度,建立对团委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三)有必要的活动阵地
1. 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争取村“两委”支持,做到党组织活动阵地和团组织活动阵地共建共享,确保团的工作和活动有必要的固定场所。
2. 悬挂团的标志。在团组织的固定活动场所,要有团的活动阵地的有关标牌,悬挂团旗、团徽等团的规定标志。有条件的地方要做到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活动信息上墙。
3. 努力拓展团员青年活动阵地。依托各地活动室、图书室、俱乐部、球场等,为团员青年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提供场所。
(四)有规范和完善的台账资料
1. 有准确详实的团员青年花名册。全面掌握辖区内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关注辖区内的团员青年的流动情况,形成准确详实的团员青年花名册。
2. 有规范的工作和活动档案。各种工作制度要形成规范的书面材料。各类活动、学习、会议有记录,影像资料有留存。
(五)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好
1. 工作有规划、有计划。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实际,拟定团组织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底有总结。
2. 团的工作和活动保持活跃。每个月至少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一次团的工作或活动。在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团的工作和活动影响和凝聚更多团员青年。
3. 团务工作扎实。做好入团青少年的培养、团员发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超龄离团等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青年的举荐工作。
4. 做好基层团建工作。配合乡镇团委做好辖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非公经济组织、青年自组织等的团建工作,提高团组织对农村青年的有效覆盖。
5. 紧密联系团员青年。通过开展工作和活动,紧密联系在辖区范围内工作、生活的团员青年。做好外出务工等流动团员青年的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为流动团员提供各项团务服务。团支部委员、团员与青年结对,了解青年思想,做好谈心交流工作。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向党政反映青年提出的合理要求,努力帮助青年解决各类实际困难。
6. 做好青年思想引导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辖区青少年思想教育。
7. 做好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帮助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青年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建立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就业信息。每年能帮助辖区一定数量的青年实现就业和创业。
8. 带领团员青年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和参与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维护稳定、扶贫帮困、爱心助学、艾滋病防治、普法、文化宣传、义务植树、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9. 选树农村青年能人。立足基层,选树一批农村优秀青年典型,并加强扶持、培养和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讲述劳动、创造、奉献成就梦想的道理,示范带动广大农村青年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梦想,齐心协力共圆“中国梦”。
10. 开展乡村青年文化活动。以节庆日为契机,经常组织有思想意义、审美情趣、娱乐性强的受青年们欢迎、喜爱的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11. 报送工作信息。以文字、图片等方式及时向上级团组织上报工作和活动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是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级团组织要把加快推进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亲自联系团建示范点,努力为团建示范点提供支持,指导示范点开展工作和活动,切实把团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抓出成效。要管好用好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做好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备查。
(二)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团省委的要求和各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示范点创建目标和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统筹做好“全国农村基层团建示范乡镇”建设与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抓点成典、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省委将适时对各地的各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三)注重总结,培育典型
各级团组织要注重创建过程中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提炼,同时要注重做好团建示范点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通过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机制创新和整体水平的提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示范点的工作活动和先进经验,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卫军
联系电话:0871—64144324
电子邮箱:ynsqnb@163.com
附件:2013年度省级基层团建示范点名单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