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3〕87号关于印发《云南共青团“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10-16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7日
云青通〔2013〕87号关于印发《云南共青团“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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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通〔2013〕87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
《云南共青团“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
主题实践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深入开展好“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使活动真正深入人心,融入群众的正常生活,成为一种社会常态。按照团省委的安排部署,定于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为组织实施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形成活动声势,督促活动有序开展,现将督查推进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上报接受督查的各项准备材料。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3年10月17日
云南共青团“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
主题实践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全省共青团参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现对全省团组织“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察机构
督查工作由团省委书记班子统一领导,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人员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团省委宣传部部长范宏
办公室副主任(常务):团省委志工部副部长段飞
办公室副主任:团省委城青部副部长杨敏
团省委青农部副部长温洋
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宋仕彦
团省委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张超群
省青基会副秘书长李章能
二、督查职责及分工
(一)集中检查考核与日常综合考评同步进行,统一动员部署、统一工作汇报。
(二)由青农部对各个州(市),学校部对各大中学校,城青部对各省属厅局(企业),省青基会对各社会爱心团队进行督查;由志工部对西部计划、关爱行动、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扶贫接力计划、进社区志愿为民服务等专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督查;由少年权益部对少先队组织进行督察;由宣传部负责统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每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收集汇报相关工作。
三、督查内容
(一)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活动的时间进度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的特色,上报开展活动资料的及时性。
(二)在建设美丽乡村行动、建设和谐社区行动、争当最美学生行动、立足岗位建功行动、建设幸福城市行动五大行动中的推进及创新程度。
(三)在活动中选树推广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特色活动、案例经验。
四、督查方式
(一)开展自查。各级团委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要全面梳理、认真盘点、逐项评估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巩固提高,形成常态化管理;对需要继续开展的工作,要持之以恒,真抓实干,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倒排时间、专项督查等办法,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实施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战线部门分别牵头进行实地督查。
(三)统计汇总。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填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月工作进度表,不瞒报、不虚报,做到数字准确无误。
(四)提交总结。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每个月的推进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月度工作报告和进度表于每月25日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宣传部)。各州(市)、高校、厅局(企业)、社会爱心团队的情况报告和推进表在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分别报团省委青农部、学校部、城青部、青基会,以便各战线及时了解工作情况。
(五)督查情况汇报。团省委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于每月月底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办公室及各分组督查情况汇报。
(六)意见反馈。办公室各组将综合分析检查考核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总结提炼好的经验进行推广,分析存在不足并提出指导意见建议。
五、督查要求
(一)团省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部门和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严格考核,按时按质汇总有关材料。
(二)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思想动员,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材料数据失真失实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 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月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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