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共青团芒市委开展巡察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近日进驻共青团芒市委开展巡察工作。12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共青团芒市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主任唐恩存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共青团芒市委支部书记帕钱保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建立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对于深入解决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察工作的开展,必将有力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有利于构建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形成有效衔接、上下联动的党内监督新格局。

 

  会议强调,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到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

 

  会议指出,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省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芒市巡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依靠共青团芒市委党支部开展工作,不干预共青团芒市委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共青团芒市委党支部领导班子、每位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客观汇报和反映、提供真实情况,确保巡察组的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被巡察单位共青团芒市委支部书记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次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态度,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的监督和检查。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工作,更好地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