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2014〕1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严格管理团干部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

云青〔20141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严格管理团干部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各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严格管理团干部的几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4115

 

共青团云南省委

关于严格管理团干部的几项规定

 

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从严管理各级团干部,坚持不懈地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经团省委研究,作出以下规定。

一、带头刻苦学习。加强自学,各级团组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活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带头深入基层。团的机关干部每人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每人至少联系20名青年群众。

三、带头传播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不在手机和网络上发送不健康、低俗的评论、信息。

四、带头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发文,团内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挂布标、不设背景板。

五、带头勤俭节约。下基层轻车简从,不层层陪同,不安排宴请,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带头移风易俗。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和要求。

七、带头讲实话。不讲空话大话套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内一律互称姓名或同志,不称呼职务。

八、带头做志愿者。每年用7天左右节假日提供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活动。

九、禁止在春节等节日到上级机关拜年、走访、宴请,不得用公款印制、寄送挂历、贺年卡、明信片。

十、禁止在公务活动中迎来送往、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铺设迎宾地毯、赠送和收受土特产等礼品。

十一、禁止团的机关专门组织人员看望、拜访已转岗的领导班子成员。

十二、禁止公车私用及调用下级单位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十三、禁止上班时间观看娱乐性视频、玩游戏、网购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四、禁止收受私人会所、消费场所会员卡及进入私人会所消费娱乐。

十五、禁止团的专职干部在工作日的中午饮酒,在各种场合不劝酒、不酗酒。

十六、禁止在规定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务活动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不劝烟。

各级团干部要加强自律,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