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广泛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云青通201221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

    当前, 微博对青少年影响日益广泛和深刻。为适应微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 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教育引导青少年的有效方式,努力把微博打造成共青团联系、服务、引导青少年的新途径、新载体,加强对青少年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广泛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青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及团干部、青年工作者、青年典型中开通使用微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