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4〕25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1日

云青通〔201425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电子商务领域

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适应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拓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新领域,按照共青团中央的工作部署,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将在电子商务领域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电子商务是综合性、战略性、基础性新兴产业,对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深刻改变着青年的消费生活方式,而且为青年提供了大量就业创业岗位,青年已经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从业人员的主体。  

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广大从业青年自觉践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理念,以践行职业道德、岗位建功成才、争创一流业绩的实际行动,为促进新兴经济创新发展,规范网络经营秩序、推动网上信用建设,扩大共青团工作网上影响力发挥示范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主体  

经营规范的电子商务企业(独立运营网店、平台注册网店)中的一线青年集体。  

三、基本条件  

(一)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创建过程中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不超过50%。  

(二)模范遵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 10518-2009)、《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 10519-2009)、《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国家电子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无违法事件。  

(三)自律守信,模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络交易的相关规定,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发布虚假信息、发送货经常性迟缓、单方面违约、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业务操作规范、统一、专业,对各类客户诉求回应积极、处理妥善,客户满意度高。  

(五)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精湛、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精神面貌好。  

(六)符合建团条件的集体和网店,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四、创建措施  

(一)广泛组织发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保障。通过企业网站、商户管理平台以及企业年会、动员会、现场会等方式,建立有效的组织动员渠道,广泛发动基层集体和网店参与创建。围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创新发展、树立形象等电商企业的内在发展需要,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契合本职、定岗定责、任务到人、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二)亮明服务承诺。各创建集体要践行“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青年文明号信用承诺,提供不掺假的信息、产品、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在服务的便捷性、规范性、专业性、人性化等方面提高创建标准。强化品牌意识,主动为客户递送“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在办公场所、物流车辆、快递包裹、网站醒目位置、订单确定网页、在线咨询窗口等线上线下服务端口亮标识、亮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三)开展创新创效实践。坚持青年为本的创建理念,激发青年的创新创造活力,开展创新型组织建设。通过开展金点子大赛、QC小组、课题攻坚、“五小”活动等各类创造性活动,引导青年在营销模式、服务流程、内控体系、核心技术、节约增效等方面开展创新实践,运用并推广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工作手段,努力做引领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生力军。  

(四)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通过具体有形的职业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企业文化教育、示范服务行动等,树立鲜明价值导向,培育青年职业精神。通过生动多样的技能培训、业务比武、经验交流、导师带徒等活动,提高青年职业技能,培养各类青年骨干。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为青年成长提供实践舞台。  

(五)健全团的组织。符合建团条件的创建集体,应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的标准,建立健全团组织,配齐配强团干部,为团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五、评选表彰  

(一)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评选实行届期制,一般周期为2年。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应经创建、考核、评选等必要程序产生,可由地方团组织独立命名或地方团组织联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命名。  

(二)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命名前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的社会(线上和线下)公示。  

(三)坚持“谁命名、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命名单位和青年文明号集体须对外公布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命名单位须加强动态监督,对存在问题的集体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投诉数量较多、有重大失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撤销青年文明号称号或取消创建资格。  

(四)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实行网络亮牌和实体挂牌的制度。须按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要求,规范使用青年文明号牌匾和标识,并须标明命名单位。对撤销荣誉称号或取消创建资格的集体和网店,原命名单位应摘除并收回青年文明号牌匾,且不允许其以各种方式继续使用青年文明号标识。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体系。要根据网络经济运行规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探索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行业协会、行政部门、中介机构等,建立社会化组织动员体系,保证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培育示范集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有代表性和带动效应的电商企业、知名企业网上直营店中确定一批直接联系的企业和集体,开展示范创建,实现以点带面。  

(三)创新管理机制。要强化创新意识,根据电子商务的经营业态、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商业规则等,科学制定电子商务领域创建标准、活动载体、考评体系、激励和退出机制等,保证创建工作的整体质量。加强跟踪管理,着力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社会化监督渠道,扩大公众参与、维护品牌形象。  

(四)扩大网络宣传。要适应互联网传播规律,引导创建集体和网店在网上亮标识、亮身份、亮承诺,发挥网络的动员优势和辐射效应,弘扬网络文明,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网上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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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云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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