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召开云南省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大会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云青通〔2011〕28号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向建党90周年献礼,表彰第三届“云南创业省长奖”和“2011年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团省委决定召开云南省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昆明市连云宾馆礼堂
分会场:各州市、各县(市、区)电子政务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省领导;
2.相关委办厅局及团省委领导;
3.在昆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书记或负责人、部分非公经济(新社会)组织团委负责人;
4.第三届“云南创业省长奖”和“2011年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及提名奖获得者;
5.各界青年代表。
(二)分会场
1.参照主会场参会人员情况,邀请相关党政领导参会;
2.各州市分会场,要组织团州市委机关干部职工、州市委办局团委负责人、非公经济(新社会)组织团委负责人和各界青年代表参会;驻各州市的省属公司、高校团委在州市分会场参会。
3.各县(市、区)分会场,要组织团县(市、区)委机关干部职工、县(市、区)委办局团委负责人、非公经济(新社会)组织团委负责人、乡镇团干部及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各界青年代表参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县(市、区)团委提前对接各网络视频会议室,确保会议顺利举办;
(二)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团省委办公室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省直机关团工委,在昆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于
(四)请各州市团委于
联系人:李永为 肖 萍
电 话:0871-4107353 4107359
传 真:0871-4143755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共青团云南省委
附件
参 会人 员 回 执
填报单位:(签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