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召开云南省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大会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青通201128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向建党90周年献礼,表彰第三届“云南创业省长奖”和“2011年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团省委决定召开云南省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54(星期三)上午09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昆明市连云宾馆礼堂

分会场:各州市、各县(市、区)电子政务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省领导;

2.相关委办厅局及团省委领导;

3.在昆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书记或负责人、部分非公经济(新社会)组织团委负责人;

4.第三届“云南创业省长奖”和“2011年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及提名奖获得者;

5.各界青年代表。

(二)分会场

1.参照主会场参会人员情况,邀请相关党政领导参会;

2.各州市分会场,要组织团州市委机关干部职工、州市委办局团委负责人、非公经济(新社会)组织团委负责人和各界青年代表参会;驻各州市的省属公司、高校团委在州市分会场参会。

3.各县(市、区)分会场,要组织团县(市、区)委机关干部职工、县(市、区)委办局团委负责人、非公经济(新社会)组织团委负责人、乡镇团干部及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各界青年代表参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县(市、区)团委提前对接各网络视频会议室,确保会议顺利举办;

(二)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团省委办公室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省直机关团工委,在昆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42918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报团省委办公室;

(四)请各州市团委于531100前将分会场参会人员组成情况及人数报团省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永为

话:0871-4107353 4107359

真:0871-4143755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1年4月26

附件

参 会人 员 回 执

填报单位:(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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