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团的十七大精神干部培训班的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1日

  云青通〔2013〕55号

   各州市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3年6月17日至6月20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全面提高共青团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团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业务本领,锤炼良好作风,经团省委研究,决定举办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团的十七大精神干部培训班,对全省各乡镇(街道)团委书记进行轮训。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 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坚定信念, 牢记使命, 脚踏实地, 锐意进取, 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团干部队伍,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满怀信心地紧跟着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富民强滇云南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培训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党的十八大精神;
  3.“中国梦”与云南精神;
  4。团的十七大精神;
  5.国情、省情及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6.共青团云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重点工作部署;
  7.全团各条战线重点工作、品牌工作,重要工作方法。
  三、培训时间
  本次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培训拟定于2013年7月21日-7月25日、7月26日-7月30日、7月31日-8月4日、8月5日-8月9日分4期开展培训,每期5天。第一期培训7月21日下午报到,第二期培训7月26日下午报到,第三期培训7月31日下午报到,第四期培训8月5日下午报到。
  四、培训地点
  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昆明市滇缅大道410号)
  五、培训对象
  全省乡镇(街道)团委书记,每期350人左右。参加培训的州市由州市级团委指派一名干部带队。
  六、学员管理
  每期培训班设班主任1名,由团省委组织部部长和爱红同志担任,每班设辅导员4-5名,由各州市领队担任。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每人600元(含培训费100元、住宿费250元、餐费150元、资料费100元,除餐费需回原单位按出差补助报销外,其余费用培训学校可开具发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由原单位报销。
  八、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团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人员按时、全程参加培训。请于7月5日前统计本州市参加培训人员人数,填写学员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2)、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附后)。
  (二)报到时每位学员需交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单位。
  (三)为保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本次培训不得请假,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私自外出。
  (四)团省委收集齐各州市参训人员名单后,将根据各州市参训人数进行学员分期,各州市参加培训的时间、班次将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青妇干校团训部
  联系电话:0871-65511211(兼传真)
  联 系 人:杨老师 15987114658
  田老师 13700620103 
  刘老师 13629665581
  电子邮箱:gqtpxb2013@163。com,2818132673@qq。com
  请将学员登记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汇总表还需加盖州市团委公章后传真至省工青妇干校团训部,学员登记表原件请于报到时提交。

  附件:1.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团的十七大精神干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2.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团的十七大精神干部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