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农村共青团重点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农村共青团重点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
进一步做好2014年农村共青团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根据全国农村合作组织共青团工作暨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团中央的最新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农村共青团重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
(一)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
以“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为重点,通过讲故事、树典型、抓实践,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形成“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的鲜明导向。州(市)级、县级团委直接组织面向基层单位和普通青少年开展的分享活动分别不少10场、5场。
(二)认真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按照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把共青团的工作和建设覆盖到网上,把共青团员的先进性和担当延伸到网上,形成广大网络宣传员在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强大声势。
(三)组织开展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
通过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选树一批农村青年优秀典型,引导农村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地要把“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与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评选出来的各级乡村好青年与广大农村青年分享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故事,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文件另行下发)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共青团微信体系建设
把农村共青团微信体系作为联系覆盖、引导服务农村青年的重要手段,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构建农村共青团微信体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两群一号”建设。一是全面建设向下覆盖一级、层层交叉、上下联动、覆盖到村和直属团组织的青农微信体系,地市的微信群成员以团县委班子成员为主,县级微信群成员以乡镇团委成员为主,乡镇微信群成员以村和直属团组织负责人为主。二是要广泛发动乡镇直属团组织和村团组织,建立面向团员青年的微信群,搭建经常性联系沟通农村青年的工作平台。广泛动员乡镇团委成员、村和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建立面向广大农村青年的微信群,每名基层团干部通过微信联系农村青年不少于20人。三是县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可根据实际,设立微信订阅号或服务号,要建立专兼职管理员队伍经常发布机制,以政策解读、团内要讯、服务项目、工作典型、青年榜样、励志文章为重点,提升内容供给水平,地市以上农村战线团干部微信群或公共号可统一为“青农XX”,县级以下微信群或公共号名称可灵活掌握。要及时将直属团组织、村级团组织微信群信息录入“大团委”台账统计系统。要坚持建、用并重,积极运用青农微信开展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农村基层团建工作
(一)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
1.进一步巩固组织格局创新成果,强化乡镇团委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乡镇区域内团组织全面活跃的意见>的通知》(云青通〔2013〕24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云青通〔2013〕65号)要求,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多元化建设。要推动乡镇团委按时换届,按照组织格局创新的工作要求,认真选配编制内外的团干部,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的整体素质,实现优秀团干部在乡镇区域内的优化配置。要管好、用好乡镇团委2万元工作经费,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努力把乡镇团委建设成为共青团面向基层工作的桥头堡。
2.持续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全省2014年度将新建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3800个以上。根据各州(市)乡(镇)数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州(市)。各州(市)在确保完成州(市)总体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各地青年聚集情况,差异化设定各县(市、区)和乡(镇)工作任务。各地要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建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工作任务,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团中央“大团委”工作统计系统。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对已建的直属团组织进行全面梳理、整顿,及时将已消亡的直属团组织信息从统计系统中删除,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各州市2014年度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乡镇及直属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共青团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等为主题,推动每个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将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负责人纳入群中,搭建乡镇团委与直属团组织负责人之间的沟通联络平台,定期将党的政策路线、团的工作信息、青年的诉求心声发送给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增强团组织工作信号的有效传导和工作力量的有效调度,增强基层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农村合作组织共青团工作
1.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建团。全省2014年度将新建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1200个以上。根据各州(市)农村合作组织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州(市)。各州(市)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党建带团建、依托建团、联合建团、示范社建团、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建团等模式,不断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村合作组织建立团组织。各地要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合作组织建团工作任务。请各州(市)各确定一个县(市、区)作为农村合作组织团建示范县,团省委将给予示范县一定工作经费支持,用于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各州市2014年度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2.成立县域农村合作组织团工委。指导县级团委通过争取农业局、供销社和组织人事部门、工商等单位支持,联合成立县级农村合作组织团工委,集成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税收减免、简化登记手续等方面为农村合作组织提供服务,统筹推进县域范围内合作组织共青团工作。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区)均要成立县域农村合作组织团工委。
三、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一)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工作
团省委已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关于联合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的通知》(云青联〔2014〕19号)。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加强与人社、农业、农信社等部门的合作,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把寻找乡村好青年、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州(市)、县要积极推动涉农青年协会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二)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要按照《关于下达2014年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督导,力争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年度工作任务,确保还款率和大学生贷款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加强与工信、工商、财政、人社、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14〕474号)精神,积极承接微型小企业创业扶持工作,不断拓展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路径。
(三)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农业、林业、供销、扶贫等部门的合作,努力整合各方资源,继续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重点工作项目,积极探索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训,广泛开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培训,不断扩大培训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团省委将依托部分县级团委开展2014年度省级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并给予承办县2万元经费支持,请各地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倾听心声 共促发展”活动
各州(市)要结合实际,以“倾听心声 共促发展”为主题,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邀请有关专家就农村青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电子商务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青年创业等专题进行深入研究。要深入农村基层,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产业基地为重点,广泛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邀请农业、科技、供销、林业等部门和金融机构有关负责同志与农村青年交流,宣讲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听取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现实难题,解答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结合调研成果和座谈交流情况,每个州(市)要形成1篇以上专题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当地政府或相关涉农政府部门,作为决策参考。请各州(市)团委于11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报送团省委青农部。
四、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
按照做出声势、有拳头产品、有工作创新、有青年参与的要求,建设绿色工程、倡导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培育绿色队伍。认真落实《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美丽中国梦——2014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云青联〔2014〕4号)和《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联合开展“美丽云南 绿动青春——县县青年林,村村青年路”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云青联〔2014〕11号)精神,积极争取林业部门支持,大力推动县县青年林建设,努力探索社会化筹资载体和 “微公益”项目,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活动,引领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改善生态环境作贡献。
五、“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
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通〔2013〕70号)要求,在全省青农战线进一步掀起“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的新热潮。各州市、县级团委要进一步加大对“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每个乡镇要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为主题,以墙报、板报、宣传横幅等方式,在主要集散点至少悬挂、粘贴、书写一条宣传标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为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健康社会心态和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引导直属团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从生活化、身边化、日常化的事情出发,从日常小事做起,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助农帮农、保护环境等工作和活动,形成基层团组织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的常态化机制。
六、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共青团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
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发挥各层级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村团员青年开展希望水窖爱心捐款活动。通过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开展自愿爱心捐款活动,加强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增强团员青年的组织归属感,营造传递爱心、人人公益、快乐公益的社会氛围。各乡(镇)募集的爱心捐款要及时送交县级团委,县级团委要认真做好爱心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所有捐款都用于希望水窖建设。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年底,团省委将对各州市“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青农微信体系建设、农村区域化团建、农村合作组织共青团工作、农村致富带头人“领头雁”培养、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青年林建设等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二)统筹兼顾,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农村战线各项工作点多面广,工作基础相对薄弱,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较多。各地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督促和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请各州(市)团委从8月份开始,于每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青农战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团省委青农部。(2014年度青农战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见附件2)
联系 人:杨卫军
联系电话:0871—64144324
电子邮箱:ynsqnb@163.com
附件:1.各州市2014年度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建设及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