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云青通〔2016〕20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团委,省金融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14号)及《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分类指导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云青通〔2016〕13号)要求,加快我省农村青年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总体收入快速增长,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在全省16个州(市)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到2020年,全省各州(市)团委实现新增转移农村青年劳动力就业25万人以上,其中贫困农村青年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5万人以上。(各州、市计划分工详见附件。)

  二、实现途径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倡树新的就业观念。要利用外出青年返乡的时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阵地,通过举办表彰会、报告会、联欢会、节日集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和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村青年转移就业的成功典型,帮助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努力营造转移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青年就业能力。要充分利用青年中心、青年科技示范基地以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建立农村青年培训基地,集中开展以农业实用技术、劳动生产技能、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积极对接合适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青年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村青年自身转移就业的能力。

  (三)搭建服务平台,拓展青年就业渠道。要积极探索以青年职业教育和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为依托的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市场运作体系,建立“组织牵头、社会运作、青年参与”的转移就业新模式。充分整合各类资源,采取组织对接、就业洽谈会、网上招聘等多种形式搭建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平台。利用共青团组织优势,搭建就业资源、网络资源平台,通过各地团组织的资源共享、信息共通等方式,为农村青年提供转移就业信息,帮助和引导农村青年实现有序转移、稳定就业。

  (四)引导农村青年创业,推动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双向发展。要积极开展农村青年创业的引导和扶持工作,加强农村青年创业意识教育,扎实开展“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为农村青年提供资金、项目、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切实帮助,把支持农村青年自主创业作为转移就业工作新的延伸与发展做实做好,探索符合当地工作实际的服务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工作模式。同时,努力发掘、培养一批思想素质较高、创业就业经验丰富、对外联系广泛、工作业绩突出的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和转移就业典型,带动更多农村青年转移就业。

  (五)建立健全就业档案,全程服务农村青年。要建立农村青年基本情况档案,准确掌握农村青年的学习、技能、就业等信息。建立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团组织和青年中心的无缝对接。一方面,开展好信息发布、常识宣传等输出地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做好权益维护、技能培训等输入地跟踪服务活动,切实为外出务工农村青年创造良好就业环境。

  三、方法步骤

  (一)需求调查。定期开展农村青年劳动力资源调查,统一标准、格式进行农村青年劳动力培训就业需求调查。充分利用“互联网+”“青年之声?云南”等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向有就业需求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发送岗位和服务信息。

  (二)组织动员。要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发挥青联、青企协的作用,主动与驻外团组织、其它州(市)团组织、劳动力市场和企业联系,拓展信息来源。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及网站等媒体及时传递用工信息。在网站上开辟劳务信息专栏和外出务工青年档案,千方百计地为农村青年联系适合的务工岗位。开通务工热线电话,及时准确地将务工信息传递给农村青年,减少农村青年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必要时可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动员工作,对可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农村青年劳动力进行全员动员并帮助转移就业。

  (三)集中培训。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就业服务中心等阵地,加大农村青年的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帮助农村青年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以计算机、物业管理、家政与社区服务、电工电气等专业为重点。主动对接人社等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培训格局,增强培训工作整体合力。

  (四)转移输送。对接、联系转移就业服务中介组织,推进多形式、多层次、规模化输出,提升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水平。以农村青年劳务输出工作为统揽,逐步实现由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的转变。通过城乡互助结对、建立劳务中介组织等方式,为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逐步构建起组织化发动、市场化运作、规模化转移的工作机制。

  (五)跟踪服务。要及时掌握富余农村青年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和转移去向,及时提供岗位信息;定期对转移青年进行跟踪回访,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州(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联合当地劳动保障、农业、财政、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利用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工作,各州(市)相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州(市)要根据当地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的顺利开展。请各州(市)团委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1至2家重点工作推进县名单报送团省委城青部。

  (三)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州(市)要注意宣传典型、发现典型,要对每年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带头人”“优秀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等予以表彰。

  (四)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各州(市)团委要作为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团省委将适时对全省16个州(市)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工作进展进行跟踪督查,并做好日常指导和年终考核工作。劳动力转移相关工作数据请归总到《分类指导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月报表》中,并按要求报送团省委青农部。

  附件:云南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计划分工表

  城青部联系人:杨觐齐

  联系电话:0871-63995435

  邮 箱:yunnancqb@163.com

  青农部联系人:朱春华

  联系电话:0871-63995437

  邮 箱:ynsqnb@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