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分享交流会经费补助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云青通〔2016〕33号
关于下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分享交流会经费补助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严和实的品德的系列重要要求,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推选一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厉行“严”的精神和“实”的品格、积极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学习讨论、主题宣传、交流分享和实践活动,带动广大青少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推动全社会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风尚。经团省委研究,决定给予全省16个州(市)每个州(市)10000元工作经费补助。
“向上向善”好青年补助经费用于就近就便邀请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云南向上向善好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开展分享活动及相关宣传工作。
现将经费划拨至各州(市)团委,请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专款专用,确保在2016年12月30日前开展相关分享活动,各州(市)集中分享活动场次不得低于2场(一场面向青年学生,一场面向各行业青年),各类小型分享活动不得低于5场,直接覆盖青年总人数不低于1000人,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手段传播覆盖面不低于5000人。按《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云青通〔2016〕2号)和《关于开展寻找“云南向上向善好青年”活动的方案》的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并于2016年11月25日以前将活动图片、信息报道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分享交流会情况统计表》打包发送到团省委宣传部邮箱。逾期未开展活动或活动未符合标准的,将收回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
联 系 人:孙丹榜
联系电话:0871-63995423
电子邮箱:4154951@163.com
附件:1. “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提名荣誉名单
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分享活动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