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团县委保护母亲湖行动受团中央等8部委联合表彰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日前,华宁团县委受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8部委联合表彰,授予“2006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华宁县“云南省保护母亲河行动——九湖流域生态监护活动”自2002年实施以来,华宁团县委就积极响应号召,大力开展保护抚仙湖宣传教育、生态实践、生态监护等活动。几年来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2750份,发出抚仙湖环保宣传日历500份,组织800余名沿湖青少年参加了环保知识培训,举行了5次声势浩大的生态实践活动,共有5183名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参与活动,拾捡、清理垃圾达170余吨。组建了抚仙湖海镜生态监护站,成立2个生态监护队,长期对湖岸环境进行监护。在抚仙湖沿湖建设10块环保宣传牌,提醒、警示沿湖沿岸群众及游人时刻注意环保。积极动员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2次,组织文艺宣传演出1场。由于工作扎实到位,海镜抚仙湖生态监护站曾在2004年被团中央、国家环保总局表彰命名为“全国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

华宁团县委将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并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进一步扎实工作,继续深化抚仙湖环保活动,不断推进“云南省保护母亲河行动——九湖流域生态监护活动”及玉溪市环湖文明走廊工程的深入开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