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行使领导全省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职权,对全省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在全省的实施,协助省委和省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省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协调省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全省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港、澳、台地区青年和国外云南籍青年的宣传工作。 

 

  8.参与制定有关云南青年民族、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9.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凝聚青年:一是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更加体现政治性。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3300余场次,覆盖40余万人。组织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队日活动,覆盖全省8700余个少先队大队,540余万名少先队员。二是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更加注重价值观塑造。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青少年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国学讲堂”“开学第一课”“与信仰对话”“四进四信”等活动2300余场次,覆盖50余万人,积极选树“向上向善好青年”典型,开展面对面分享交流。三是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更彰显青少年特点。充分运用“青年之声”平台、团属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广泛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云南青年在行动”“青春聚力助脱贫”“我与网络强国青年演讲活动”“圆梦中国人云南故事”等线上线下网络主题活动,覆盖3.23亿人次。积极主动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在各类网络热点事件中开设话题发声近10000人次,阅读覆盖近千万人次。制作推出80余部在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化产品,有效提升思想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接受访问2.67亿次,解答青少年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余万个。 

 

  2.服务大局:一是聚焦“三个定位”主动作为。持续开展“各族少年手拉手”“民族团结代代传”“少数民族同心营”等活动,推动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贯彻落实共青团第二次对口支援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对接完成上海市共青团第二轮对口支援云南迪庆藏区计划11项,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拓展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组织动员全省青少年开展义务植树、创建“青少年绿色家园”活动、“保护湿地,生态云南在行动”“争当环保小卫士”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青少年生态环保精品示范工程。广泛开展青年对外交流,选派65名青年外出交流访问,接待来自欧洲、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青年代表127人次,接待港澳台青年社会组织青年代表108人次,承办第十二届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活动,组织2000名留学生代表参加云南省首届国际留学生文化交流周活动,邀请50名东盟十国青年企业家和60名外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到我省开展中国——东盟青年企业家“一带一路”(云南)主题经贸交流考察活动。二是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发力。继续针对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的农村贫困地区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就业青年等94423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619人次,直过民族3818人次。继续针对劳动力富余的贫困地区实施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以优秀外出务工青年典型激励引导更多青年外出就业,组织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优秀外出务工青年经验分享交流活动420余场次,影响青年15万余人。与省人社厅联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素质提升、转移输送、引导创业、维权帮助、跟踪服务、骨干培育8个方面着手,配备公益性岗位专职做好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年实现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46062人,其中转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09人,直过民族3309人。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在上海市、深圳市共建驻外“云南娘家人服务站”,切实做好云南省外出务工青年的思想引领、联系服务等工作,让外出务工人员“出得去”“留得下”“能致富”。继续针对因学致贫青少年、留守儿童实施扶贫关爱工程。开展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夏令营等活动1100余场次,覆盖青少年13万人。三是西部计划招募地方项目志愿者3500人,为很多大学生提供了工作岗位,拓宽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开辟了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的新途径,在缓解全省大学生就业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功开展第六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活动,组织“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奖者深入高校、企业、社区开展“创业英雄论坛”“青年半月谈”等分享交流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来鼓励引导青少年。持续推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微型企业培训工程,扶持创业青年17000余人、微型企业749户,协助发放贷款17.15亿元。 

 

  3.当好桥梁:实施“爱心励志基金”项目,团省委直接帮扶贫困青年农户家庭154户,为每户家庭增加经济收入5000余元。通过社会化动员,组织云南青基会“金果爱心”“好声音广播主持人”等公益志愿团队,深入曲靖、红河、怒江等地开展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实现社会力量与精准帮扶的有效对接。通过“希望工程”筹资5500多万元,援建希望小学24所、希望小学升级配套项目113个,通过“爱心圆梦大学”“希望之星”“华萌班”“直过民族希望班”等公益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7892人,通过“希望工程生命救助计划”救助家庭困难患病青少年190余名,通过开展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大中学生暑期同心营活动,帮助青少年增强社会锻炼。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周、青少年禁毒防艾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实施“为了明天——云南边疆民族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边境边远地区、城中村、看守所、专门学校等场所为重点青少年提供长期、稳定、专业的服务,累计服务青少年6300余人。大力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更好地满足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我省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调研、建议等工作,落实“七五”普法要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和倾听日活动,形成调研报告50篇,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持续推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运营,全省15个州(市)开通服务,接听热线1万余个,组织志愿者走进中小学校及特殊管教场所开展维权服务活动400余场,服务青少年及其家庭8余万人。 

 

  4.加强团组织建设:推动青联、学联、少先队、高校共青团、中学共青团改革等5个改革实施方案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召开省青联十届五次常委会、高校共青团、中学共青团、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工作推进会以及省第六次少代会,进一步落实改革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州(市)、县(市、区)团委改革,全省16个州(市)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均通过同级党委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39个县(市、区)团委已出台改革实施方案,20个县(市、区)团委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同级党委会议审定。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增强共青团云南省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按照基层和一线代表分别在代表、委员、常委中比例不低于70%、50%和25%的原则,认真做好省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团省委机关完成部门设置优化调整。改革机关干部选拔管理,拓宽来源渠道、坚持选管并重,制定出台《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挂、兼职干部选任管理办法》,形成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从各行各业选拔优秀青年到团省委机关挂职11人、兼职4人,选派118名金融机构优秀青年干部赴县级团委挂职。二是改革创新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按照“8+4”“4+1”“1+100”工作制度要求,团省委机关分4批下派38名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全省5944名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9万余人。探索实施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成立青年之声及网络舆论引导、基层团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青年创新创业、青年社会组织及社工项目5个专项工作组,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围绕青少年多元化服务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婚恋交友服务联盟”“创业就业服务联盟”等9个服务联盟,举办活动1100余场次,覆盖青少年13万余人次。全省发展团员19.9万名。组织开展专题宣讲会、报告会、培训班400余场,参与团员数量72万余名。规范“三会两制一课”,通过集中开展入团仪式、主题团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以及集中讲授团课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团员的先进性。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重要要求,聚焦解决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团干部选配和管理,加强团干部协管,指导61个团组织正常换届,举办省级团干部培训班13期,培训各级团干部225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本级)。 

 

  2.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0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6.76万元,占总收入的64.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292.09万元(青年与社会杂志社杂志发行收入),占总收入的7.28%;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50.97万元,占总收入的28.70%。年度收入合计决算与上年对比减少30.7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上年“云南青年‘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项目”,以前年度是由省就业局分配到团省委后再分配到基层,2017年改变了资金分配下拨方式,由省财政直接对下转移支付。减少了中间环节,在本级核算中减少了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89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17万元,占总支出的29.59%;项目支出2462.84万元,占总支出的63.30%;经营支出276.46万元,占总支出的7.11%。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3.8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支上年“云南青年‘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项目”,以前年度是由省就业局分配到团省委后再分配到基层,2017年改变了资金分配下拨方式,由省财政直接对下转移支付。减少了中间环节,在本级核算中减少了其他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团省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2万元,增幅16.52%,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结构,增加了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42%。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4.78万元,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11.95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团省委机关、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工委、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2.84万元,青年与社会杂志社经营支出27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云南青年‘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项目”,以前年度是由省就业局分配到团省委后再分配到基层,2017年改变了资金分配下拨方式,由省财政直接对下转移支付,减少了中间环节,在本级核算中减少了其他支出。具体各项目2017年度收入支出结转情况如下: 

 

 

 

 

2017年度项目支出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98%。与上年对比减少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2%,主要用于如下相关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禁毒志愿活动相关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0.32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82万元、云南青年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云南青年创业就业“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107.8万元。 

 

  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 (类)支出6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8万元,完成预算的8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3.64万元,完成预算的33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的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1.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0.52万元,主要是团省委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公”支出只减不增的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了23.64万元,其原因是:出国(境)团组7个13人次支出33.64万元(受限量管理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团组2个2人支出99978元;不纳入限量管理经费预算的:因公赴越南、老挝团组1个2人支出59800元,应邀赴台参访团组1个4人支出99751元,根据省台办工作需要参加应邀赴台参访团组1人支出21000元,据省台联工作需要参加应邀赴台参访团组2人支出33600元,因公赴港澳团组1个2人支出22224元)。在省财政的年初预算中,因公出国(境)受限量管理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执行经费99978元;根据相关规定,因公直接出访越南、老挝、缅甸和应邀赴台团组的出国(境)经费不纳入因公出国(境)经费限量管理,可在公用经费中支出,实际支出236375元。总体来看,共青团云南省委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与上年决算数对比下降7.4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44万元,下降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3.34万元,增长65.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2万元,下降6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4万元,下降67.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公”支出只减不增的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因公直接出访越南、老挝、缅甸和应邀赴台团组的出国(境)经费不纳入因公出国(境)经费限量管理,可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64万元,占79.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占11.02%;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占9.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6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1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受限量管理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团组2个2人支出9.9978万元,其中一个团组赴法国、英国访问,访问增进了云南省青年组织与发达国家政府、青年组织、协会、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力度,学习借鉴了英国、法国在企业家帮扶帮助、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另外一个团组赴印度访问,进一步增进了云南省青年组织与上合组织国家青年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不纳入限量管理经费预算的:因公赴越南、老挝团组1个2人支出5.98万元,增进了云南省共青团组织与越南胡志明共青团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和老挝国家工商组织之间的交流力度;应邀赴台参访团组1个4人支出9.9751万元,加强了与国民党青年部、台湾青年联合会的沟通联系,举办两岸青年交流会。根据省台办工作需要参加应邀赴台参访团组1人支出2.10万元,据省台联工作需要参加应邀赴台参访团组2人支出3.36万元,派员参加有关单位赴台团组,促进云南省青年组织与台湾相关组织的沟通联系。因公赴港澳团组1个2人支出2.2224万元,促进云南省青年组织与云港台青年交流促进会、澳门菁英会等组织的沟通联系。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交换和应急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2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82人)。主要用于接待港澳台、东盟青年代表团来访、团中央及外省团组织来滇调研、基层团组织来昆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南亚商务论坛邀请的省外和港澳青年企业家在昆明产生的相关接待费用14610元。接待巴基斯坦青年代表团访问云南产生的费用6400元。接待第45期国际青年干部(文莱、印尼、菲律宾、泰国)高级研修班赴云南访问产生的相关接待费用1238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反映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团省委部门资产总额1481.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5.57万元,固定资产852.97万元,无形资产23.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45万元(其中青年与社会杂志社2017年度纳入决算,年末资产总额17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72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5.5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7项,账面原值129.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6万元(已经缴入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88%。 

  1.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19.8万元。 

 

  2.“为了明天——云南边疆民族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服务体系工程”2017年试点项目 管理、培训与督导服务采购9万元。 

 

  3.“为了明天——云南边疆民族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服务体系工程”2017年 试点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2万元。 

 

  4.团省委机关安保 、清洁服务采购7.68万元。 

 

  5.青春彩云南新媒体中心劳务派遣采购40.72万元。 

 

  6.南博会志愿服务快餐采购44万元。 

 

  7.南博会志愿服务接送志愿者交通采购70万元。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采购志愿者人身、医疗保险11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团中央“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活动在云南举办,团省委作为协办方,积极配合团中央做好“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活动,共支出29.07万元,由团中央拨款支付,列往来收支。 

 

  2.团中央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到红河州驻点,下拨工作经费1.68万元,由团省委转拨红河州,列往来收支。 

 

  3.省委老干局拨付退休人员生活补贴10.8万元,由团省委代收付,列往来收支。 

 

  4.根据《团章》规定收入团费377.63万元,返还238.98万元,作为代管经费,列往来收支。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从2014年4月至2016年底,对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的全省居民,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每年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按照5:3:2的比例承担。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有关银行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工商联、团省委、省妇联、省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等为相关参与单位。 

 

  2.“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我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具体内容是:贷: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免: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扶:创业咨询培训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提高创业能力。创业项目评审:对创业人员提出的创业项目分别由承办单位和农村信用社进行初审和评审,决定是否推荐和发放小额贷款。创业导师帮扶:为创业人员介绍创业服务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帮扶: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补:对首次创业成功者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对承担具体创业帮扶的单位,每帮助1人成功创业给予1600元的补助经费,实行包干负责,用于创业带动就业有关的工作经费。对经办创业小额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担保机构等有关部门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 

 

  3.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4.青年之声:“青年之声”是共青团中央主办的面向青年的互动社交平台,2015年4月28日启动运行。目前,全省129个县都已正式开通平台并实现互联。该平台的宗旨是反应青年呼声,回应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服务青年成长。“青年之声”平台的运行机制为“三微一网”,即以PC端与移动端相结合,微博为运行平台、微信为配合平台、微邦为通信平台。其基于青年需求建设的十大服务体系分别为青年成长、健康、创业、志愿、心理、国学、就业、维权、婚恋以及爱心传递服务。 

 

  5.“8+4”“4+1”“1+100”直接联系青年制度:“8+4”,即“常态化下沉基层”:团中央和省级团委每年分两批,每批选派1/4的机关干部,分别派驻全省各相关县(市、区)团委开展工作4个月。“4+1”,即“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团的机关全体干部每周在机关工作4天,至少拿出1天的时间到基层报到。“1+100”,即“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每名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县级(含)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兼职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其他兼职团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10名团员青年。 

 

  6.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由共青团组织使用和管理,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提供各类服务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场所的总称。“青年之家”有固定实用的场地设施,即拥有固定的场地和基本的服务设施用于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即培养带头服务、能发挥表率作用的团干部、团员青年、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等,形成“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工作队伍;有形式多样的服务项目,即打造贴近基层、贴近青年、贴近需求的服务项目;有健全完善的运作机制,即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有团员青年满意的服务业绩,即取得青年欢迎、青年受益、青年认可的实际成效。 

 

  7.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青少年事务的社会工作者,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 

 

  8.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自2003年起,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团中央与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另外,由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于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 

 

  9.生命救助计划:省青基会立足于为青少年健康服务的宗旨,筹集捐款设立“生命救助基金”。专账管理用于因各种非暴力原因威胁生命,需要提供部分紧急援助的青少年弱势群体。捐款5000元,补助一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费用;捐款2万元为一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提供医疗救助;捐款20至30万元援建一所村级卫生所;捐款40至50万元援建一所乡镇卫生院。 

 

  10.“三微一网”:又称为“三微一端”,具体包括:微博、微信、微邦、青年之声网(青年之声客户端),是共青团经常使用的几种新媒体。 

 

  11. 希望工程: “希望工程”是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儿童为目的,于1989年发起的一项公益事业,根据政府关于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方针,以民间的方式广泛动员海内外财力资源,建立希望工程基金,资助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继续完成学业、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以促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援建希望小学与资助贫困学生是希望工程实施的两大主要公益项目。 

 

  12. 云南省青年创业“省长奖”:为进一步营造崇尚创业、争相创业、人人创业、创业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挖掘云南青年蕴藏的巨大创业潜力,引导和激励全省青年投身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伟大实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相关部门,两年一次开展“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活动,每年2月至5月进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青年创业就业的相关工作安排,通过树立、表彰、宣传青年创业典型,激发青年创业热情,为实现富民强滇的美好夙愿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云南省委于2009年开始举办 “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活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2.收入决算表.pdf 

 

  3.支出决算表.pdf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pdf